(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尽早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争取从轻、减轻处罚;若不是累犯要向法院说明情况,避免不当的从重处罚判断。
(二)对于受害者家属,如果抢劫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伤残鉴定等,在司法程序中为加重犯罪嫌疑人刑罚提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