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配合,按离婚协议约定时间让对方腾房。
(二)若对方不配合,先发函催告,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
(三)发函后对方仍不腾房,向法院起诉。若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上诉,二审三个月内审结。
(四)拿到生效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时间受对方有无其他住房、是否抗拒执行等因素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