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时效基本规定,一般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起算。
(二)借条有约定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届满起算三年;无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给合理准备时间,从宽限期届满起算三年。
(三)留意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等,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四)超过诉讼时效,若债务人自愿履行,之后不能以超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