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女方患病无法交抚养费,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共同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重新达成一致,比如适当降低抚养费金额或者延长支付的周期。
(二)若协商未能成功,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免抚养费。法院会对女方患病情况进行审查,若女方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三)当女方病情好转、经济状况改善后,对方有权要求女方恢复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这里虽未直接提及减免,但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若一方因特殊情况无法支付,也应合理调整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