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时财产核算分情况处理。婚前个人全额出资,公司属个人财产,但婚后经营收益为共同财产要分割;婚前部分出资,婚后共同还贷或经营,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需按比例核算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婚前个人全额出资设立的公司,因其是婚前个人财产,公司本身归个人所有。不过婚后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分红、股权增值等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分割。公司利润可按财务报表确定,股权增值则通过评估婚前与离婚时股权价值的差值得出。若公司有其他股东,分割时还可能涉及优先购买权问题。若婚前部分出资,婚后共同还贷或经营,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核算时要综合考虑公司财务、市场行情等,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如果在离婚财产核算中遇到此类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