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需全面考量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支付抚养费;若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三)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整。
(五)抚养费支付方式一般为定期给付,具备条件的也能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