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面临离婚后无房可住的情况,可以先与另一方进行协商,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达成一致,比如确定经济帮助金额、居住期限等。
(二)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经济状况困难、无房居住的相关证据,以争取法院支持自己的诉求。
(三)若房屋是产权房,期待法院判决有房一方给予自己一定期限的居住权;或者争取获得一次性经济帮助用于租房。若房屋是公房,要配合法院做好实际情况的说明,以便法院确定居住使用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