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还贷款的婚前房离婚分配,登记在婚前购房方名下,归其所有但要补偿另一方;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登记在婚前购房方名下的房屋,因其购买时间在婚前,房屋所有权初始归婚前购房方。不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投入和收益,所以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结合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等因素确定。而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法律上视为夫妻双方对房屋共同拥有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在离婚房产分配上遇到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