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主动给一块钱通常不算抢劫,但在行为人使用威胁、暴力等手段致使对方“主动”交出钱的情况下,可能构成抢劫。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抢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关键在于违背被害人意志,使用强制手段获取财物。当给予者是自愿主动给一块钱,且不存在行为人实施强制行为让给予者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的情况,像朋友间的赠与、出于同情的施舍等,这种情形不符合抢劫的构成要件,所以一般不算抢劫。然而,要是行为人有威胁、暴力等举动,使对方因恐惧而“主动”交出一块钱,此时就符合抢劫的特征,可能构成抢劫。若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情况,难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