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确定债权形成时间要根据不同情况从多方面考量,有书面合同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无书面合同以实际履行行为判断,无因管理之债以开始管理事务时为准,不当得利之债以一方取得利益致他方受损时为准,涉及事件或侵权行为以侵权行为发生或损害结果出现时为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债权形成时间的确定上,不同情形有不同标准。有书面合同的,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此时债权自然形成,像借款合同,签订生效出借人债权就产生。无书面合同的交易,实际履行行为是关键,如买卖合同交付货物被接受,交付时债权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付出劳动等,从开始管理就有了要求受益人补偿的债权。不当得利之债,一方得利致他方受损违背公平原则,受损方债权成立。侵权行为发生或损害结果出现时,受害人的权益受侵害,债权也随之产生。如果大家在债权形成时间的认定上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