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错方若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需留意收集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
(二)离婚时,若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要主动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双方先尝试自行协商补偿方式。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三)对于物质损害赔偿,要整理好相关费用的票据,如家暴后的医疗费用发票、财产损坏的维修收据等,以此主张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