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上诉状要写明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以及上诉请求和理由,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审查上诉请求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
(二)若超过上诉期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若发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形,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