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被车撞后对方逃逸,要保留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相关费用票据,这是确定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
(二)寻找逃逸方:通过交警部门找到逃逸方,让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的部分则由逃逸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逃逸方未投保:若逃逸方未投保,那么全部赔偿责任都由其承担。
(四)申请救助基金:若无法找到逃逸方,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