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起诉,先判断借条真实性。若借条不真实,比如是受胁迫所写,要收集相应证据,像证人证言、当时的录音录像等证明借条无效,可使法院不支持出借人诉求。
(二)若借条真实,但自己已还清债务,要保存好转账记录,或让出借人写的收据等,以此证明债务已清偿,法院会驳回出借人诉讼请求。
(三)若借条真实且无法证明债务已清偿,应积极与出借人沟通,尝试协商还款时间和方式等和解方案。若判决后仍不履行,会面临严重后果,尽量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