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开具单位重新加盖公章。误工证明需要单位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公章是这种负责的重要体现,补盖公章可让证明合法有效。
(二)若单位拒绝盖章,收集其他证据佐证误工事实和损失。劳动合同可证明工作关系,工资银行流水、工资条能证明收入情况,医院病历、诊断证明等可证实因伤治疗误工时间。将这些证据组合,在涉及纠纷时可向法院主张权利,由法院根据证据综合判断误工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