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方面,要注重保留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以及对园区活动合理管理的相关证据,如安全教育记录、园区管理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等,以防出现纠纷时难以证明自身已尽到职责。
(二)若孩子受伤,家长可先确定责任主体。若幼儿园无法证明尽到职责,可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还可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三)若打架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孩子受伤,先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若幼儿园未尽管理职责,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