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事项约定清晰无歧义。
(三)涉及财产分割时,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或提存等手续,证明协议已实际履行。
(四)若第三方有疑虑,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增强协议公信力。
(五)与第三方交往时,主动提供协议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财产分割证明等,证明协议已生效且双方按约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