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存在过错,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比例。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二)若女方的过错属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不过这主要是针对情感和身体伤害,而非直接分割不动产。
(三)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归其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