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抢劫珠宝店的情况,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同时,其监护人可积极与受害者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以在后续量刑中争取从轻判决。
(二)若不满十四周岁抢劫珠宝店,监护人要加强对其日常的教育和监管,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对孩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