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般情况,在没出院时不建议进行伤残鉴定,应等待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再做,这样能保证鉴定结果准确反映最终伤残情况,更易被法院或相关机构认可。
(二)若存在特殊情形,损伤程度明确且后续治疗对伤残等级影响不大,在经医疗机构证明病情稳定后,可依据医生建议进行鉴定。
(三)没出院能否做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伤情和恢复状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鉴定机构获取专业意见。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这表明伤残鉴定需考虑治疗最终结果,没出院时治疗未结束,可能影响鉴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