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无继承权,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内容,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
(二)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