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可能未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对方未履行的具体方面,要求其及时改正。
(二)若沟通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抚养费支付记录、与子女老师沟通了解学习情况的记录、邻居关于子女生活照料情况的证人证言等。
(三)凭借收集好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若情况严重,还可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