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实执行依据,查看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裁判文书,若对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二)若裁判无误,尽快履行支付义务,避免因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执行而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主动与执行法院及对方沟通,说明自身经济状况,若有困难,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支付计划,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避免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