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权人要主张婚前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婚前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比如装修婚房的合同、双方关于债务的沟通记录等。
(二)债务人若认为是个人债务,要保留债务用于个人消费、经营且未惠及另一方的证据,像车辆购买合同仅用于个人使用的说明等。
(三)夫妻双方在婚前可通过协议明确各自债务归属,避免日后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