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伤者误工损失
-伤者有固定收入,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确定。
-伤者无固定收入,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若难以举证收入情况,参照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二)责任分担
-因双方负同等责任,误工损失双方各承担50%。如误工损失1万元,对方赔5000元,伤者自担5000元。
(三)交强险赔付
若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按上述责任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