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开的公司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有证据证明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公司经营未用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约定归一方所有时,公司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即便公司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该公司股权通常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然而,如果能证明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公司经营也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双方约定公司归一方所有,那么公司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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