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离婚方式:若配偶是精神病人且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协议离婚,要选择诉讼离婚。
(二)变更监护人:由于配偶是法定监护人,在离婚诉讼里不能作为精神病人法定代理人,需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新监护人,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指定。
(三)参与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四)财产分割与生活帮助:法院在财产分割、生活帮助等方面,会综合考虑精神病人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在离婚诉讼中,因配偶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需变更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