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取保候审,涉案人员可证明自己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四是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
(二)要注意避免出现难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如不能是主犯,不能有毁灭证据等妨害诉讼的行为,不能有再犯罪的危险。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