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联系交警部门,由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二)若汽车一方有责,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则由侵权人赔偿;若汽车一方无责,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赔偿。
(三)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见费用,若有残疾或死亡情况,还需额外赔偿相应费用。
(四)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电动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