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较轻处罚,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如实供述洗钱的具体过程、涉及人员、资金流向等信息。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一切可能的线索和证据,帮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
(三)将获利的4万元主动退缴,以表明悔罪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