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诈骗金额达100多万,若有从犯身份,可向司法机关如实说明自己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时,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进行退赃退赔,并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此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