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请求执行夫妻共有房产,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通常会支持。
(二)若为丈夫个人债务,法院能执行共有房产,但会保障妻子财产份额。执行时,法院先查封、扣押房产,再对妻子份额析产,确定丈夫份额后执行。
(三)若妻子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主张权利,按相关流程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