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情况下三个月大孩子判给母亲抚养,若母亲若无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争取抚养权有天然优势,应提供自己能给孩子良好成长环境的证据。
(二)父亲若想争取抚养权,可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况入手,收集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未尽抚养义务等证据。
(三)父母双方可协商抚养权归属,只要达成的抚养协议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就能由双方确定孩子归谁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