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避免涉及帮信罪刑事立案,个人或单位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以及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时,要严格审核合作对象数量,避免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二)控制支付结算金额,确保不超过二十万元;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不超过五万元。
(三)杜绝获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情况。
(四)若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相关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应严格约束自身,不再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
(五)对被帮助对象的行为进行谨慎评估,防止其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