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等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二)共同财产一般包含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三)双方先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四)双方无过错时通常均等分割,但会考虑经济状况等因素。
(五)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