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通常无需返还。
(二)若双方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要求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请求返还彩礼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四)法院会结合婚姻持续时间、彩礼数额、用途及双方过错等因素综合判定返还比例和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