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互相转账,部分情况下是可以要回的。具体需根据转账款项的性质来判断:
- 老公向小三转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老公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小三,违反了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无效,配偶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要求小三返还全部款项。
- 小三向老公转账:若转账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老公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接收,配偶可主张该转账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要求追回。若小三能证明转账是借款,则老公需按借款关系处理,配偶一般不能直接追回。若转账是基于合法交易的对价,属于正常民事交易,配偶无权要求追回。
此外,若转账为小三个人财产且明确为赠与,或属于小额日常消费性质,一般不能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