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人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重要信息变动时24小时内报告,避免因违规面临刑事拘留等措施。
(二)若已交纳保证金,一旦违反规定,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所以要遵守规定防止财产损失。
(三)若觉得继续取保候审有困难,可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