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在沟通时用电话录音、短信或微信聊天记录等记录双方关于彩礼的交流内容,若对方承认收到彩礼及数额,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确定退还事宜。
(二)若协商不成,收集间接证据,如购买彩礼的付款凭证、双方都熟悉且知晓彩礼情况的人的证人证言等。
(三)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彩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证据能否证明彩礼支付事实,确定是否支持退还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