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批捕后确实仍可办理取保候审。法律规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特定情形就能取保候审。这些情形包含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检法机关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3.建议犯罪嫌疑人一方在符合上述情形时,及时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以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则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公正、迅速地作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