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遇一般伤害时,应及时收集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后续索赔医疗费;通过单位开具误工证明来确定误工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没有收入的按当地护工标准计算护理费;保留好交通、住宿等费用的票据以获得相应赔偿。
(二)若造成伤残,除上述一般伤害的处理方式外,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此计算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根据实际需求配备残疾辅助器具并保留好购买凭证;提供被扶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来申请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当出现死亡情形,家属要处理好丧葬事宜,保留好相关费用凭证;同样提供被扶养人证明等材料来获取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