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生醉驾致人死亡事故,受害人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让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保险公司垫付后,会向醉驾致害人追偿,致害人要做好承担相应费用的准备。
(三)对于财产损失,受害人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需向致害人索赔。
(四)若商业三者险合同将醉驾列为免责条款,受害人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应直接向致害人索赔。
(五)若致害人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要求致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