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情况,若用于非法活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会立案,所以应避免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即便数额较少也有被立案风险;若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要严格把控金额不超五万元。
(二)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要注意避免挪用资金达到六万元以上,以防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