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用婚前财产买房,房屋归属分情况而定,全额购房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付款方名下,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并补偿另一方;登记双方名下一般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本质上还是个人财产转化形式,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付款方名下,因婚后有共同投入,所以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考虑到房屋登记及出资情况,法院会倾向于判给登记一方,但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在婚姻房产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