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车方责任导致车祸,乘客不用付剩余车费,已支付部分可要求返还,因为出租车有安全及时送达乘客的义务,未完成运输服务,乘客无付费义务。
(二)第三方责任导致车祸,乘客可与司机协商,一般不用付剩余车费;若完成部分运输,可支付已产生部分车费,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三)乘客自身原因导致车祸,乘客需支付已产生的合理车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该法条虽主要针对伤亡赔偿,但也体现了运输过程中承运人的义务与责任界定,与车费支付情况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