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法有效协议约定的,按照协议分配对外债权,夫妻双方应遵守协议内容。
(二)没有协议的,先判断债权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权,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共同生活目的、经营活动等产生的债权,原则上均等分割。判断时看债权形成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以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三)若为夫妻一方个人债权,像一方婚前所借、明确约定为个人的债权等,归该方单独所有,不参与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