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官司中找不到对方,若对方失踪可先申请宣告失踪再诉讼离婚;若对方躲避不出庭,可通过多种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后可缺席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对方失踪满两年,其配偶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而如果对方只是躲避不出庭,法院可先尝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时则采用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时间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对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鉴于离婚案件涉及夫妻人身和财产关系,法院在缺席判决时会谨慎审查诉讼材料,保障未出庭方合法权益。若在离婚官司中遇到找不到对方的情况,或对相关法律流程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