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金额时,要妥善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以此确定医疗费。
(二)计算误工费,需拿到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有固定收入的,准备好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无固定收入的,准备近三年收入证明。
(三)确定护理费,要明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
(四)若有交通费,保存好实际发生的正式票据;营养费则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