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效判决确定后一般不能以同一诉讼标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再次起诉,应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若重复起诉,法院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若有新的事实发生,可就新事实再次起诉。
(三)能证明原判决存在错误,如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况,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