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费用即案件受理费,原告需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预交,反诉者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未按规定预交可能按自动撤诉处理,审理终结时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或双方按责任分担。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受理费预交有明确时间要求。原告和反诉当事人需在规定的7日期限内完成交纳。若未在预交期内交纳,且经再次通知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交纳的,会按自动撤诉处理。案件审理终结后,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情况除外。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由双方分担费用。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每个人遇到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若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